南平市企业职工技能培训补贴政策
一、企业职工技能提升培训或转岗转业培训。企业依托所属培训机构或政府认定的培训机构,组织与企业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的职工开展技能提升培训或转岗转业培训,取得职业资格证书、职业技能等级证书、专项职业能力证书的,按职业技能提升补贴标准给予职业技能培训补贴。
二、企业职工岗前技能培训。对企业新录用的人员,与企业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并于签订劳动合同之日起1年内参加由企业依托所属培训机构或政府认定的培训机构开展岗位技能培训,培训后取得职业资格证书、职业技能等级证书、专项职业能力证书的,按职业技能提升补贴标准给予职业技能培训补贴。对经培训获得培训合格证书的,补贴标准原则上每人500元(每学时25元,不低于20学时),属于六类人员或急需紧缺职业(工种)技能培训项目范围的,按上述规定提高补贴。同一企业为同一职工开展岗前培训不得超过1次。
三、企业新型学徒制培训。对企业按国家有关规定组织与企业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的职工开展新型学徒制培训,培训后取得职业资格证书、专项能力证书、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结业证书、毕业证书的,补贴标准按照中级工班每人每年5000元,高级工班每人每年6000元执行。
企业职工岗位技能培训补贴原则上按照符合条件的取得证书人数和直补企业方式,给予企业补贴。
企业组织职工参加职业技能培训的,可联系所在地县级人社部门咨询。企业组织职工参加新型学徒制培训的,可联系南平技师学院、闽北高级技工学校咨询。
联系电话:延平区:0599-8881650;
建阳区:0599-8050384;
武夷山市:0599-5310312
邵武市:0599-6338003;
建瓯市:0599-3822828;
光泽县:0599-7926170;
顺昌县:0599-7830200;
浦城县:0599-2876556;
松溪县:0599-6083262;
政和县:0599-3326370;
南平技师学院:0599-8827368;
闽北高级技工学校:0599-6223361;
- 上一篇:很抱歉没有了
- 下一篇:很抱歉没有了